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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PS电源事故责任划分依据

    发布时间:2015-07-14 作者:本站编辑浏览次数:

        EPS电源发生事故时,改如何划分事故责任?EPS的事故责任基本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一)外部电网问题,如市电电压持续不稳或偏低,用户在EPS电源前没加装稳压器,造成EPS电源蓄电池放电耗尽或充电不足而导致备用时间极短,导致EPS电源备用时间远达不到要求,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应由用户负责,因为用户没有及时改善、解决其内部的电网问题。


        (二)用户使用不当引起的原因:如负载在消防验收后用户自行继续加大负载引起EPS电源输出超载到120%--140%断路器没跳开又没及时发现,在市电停电时,EPS逆变不能切换。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应由用户负责。


        (三)用户操作员管理疏忽的原因:如输出短路引起断路器跳开,而管理员工作懒散而没有及时检查致使该输出支路长期瘫痪而不知道。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也应由用户负责


        (四)EPS电源厂家产品自身设计缺陷或代理商以小充大等欺诈行为造成的事故问题:比如有的经销商以4KW的EPS充当6KW销售或以30分钟的备用时间型充当90分钟的卖,在验收时检验不严等。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如是经销商造成的应由经销商、验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负责;如厂家产品设计缺陷造成的应由厂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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